1. **保险合同独立性**:根据《民法典》第928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意味着,即使在离婚诉讼期间,保险合同的效力不受夫妻关系变化影响,除非合同本身有特殊约定。
1:受益人设定《民法典》第929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如果保险是在婚姻期间购买,且未明确指定受益人,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有权主张成为受益人,但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保险金归属若保险事故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民法典》第930条指出,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属于遗产。因此,除非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会受离婚影响。
3:变更受益人《民法典》第932条允许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可以经被保险人同意后变更受益人。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投保人希望变更受益人,需遵循这一规定,并通知保险人。
4: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如果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可能会考虑将保险权益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总结::离婚诉讼期间,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涉及保险合同独立性、受益人设定、保险金归属、受益人变更及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具体处理需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