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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法定受益人?

用户:136****5599 东港区 2024-04-28 01:06 保险理赔 浏览量:2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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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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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在任何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都表现为信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

二、根据《民法典》第168条的规定:“本编所称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接受保险金的人。”因此,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

三、此外,《民法典》第92条也规定:“对同一保险标的分别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合同的,如果各保险合同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则按照最能体现保险合同当事人意志的原则确定保险人的责任。”这意味着,在同一个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指定多个受益人。

四、另外,《民法典》第93条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得利用该责任侵害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只有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才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而不能以其他方式侵害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五、最后,《民法典》第96条还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也可以放弃行使该请求权。”这意味着,即使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也有权选择是否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指定的,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只要保险合同有效,投保人都有权指定受益人。同时,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指定的,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只要保险合同有效,投保人都有权指定受益人。同时,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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