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指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表明受益人的权利来源于保险合同,且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自由指定。
1:受益权的变更与撤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该变更有效。这意味着受益人的变更需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2:受益权的优先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此规定明确了在无法确定死亡顺序时,受益人的权利次于被保险人。
3:受益权的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这表示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权将转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4:受益人的责任与义务《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受益人的义务,但根据合同的一般原则,受益人有义务提供真实信息,配合保险理赔,不得欺诈或恶意损害保险公司的权益。
总结::《民法典》对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受益人的指定、变更、优先权、继承以及责任。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