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编:总则
1. 第23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第二编: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2. 第64条:“个人财产包括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财产。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别属于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占有。”
三、第三编: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3. 第189条:“夫妻应当互相扶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费用。”
四、第四编:遗产的继承
4. 第192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指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顺序。
五、第五编:婚姻协议的效力
5. 第39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就其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89条规定了夫妻间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397条规定了离婚协议的效力,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我国对于夫妻间扶养义务和离婚协议效力的明确规定。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89条规定了夫妻间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397条规定了离婚协议的效力,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我国对于夫妻间扶养义务和离婚协议效力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