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公司受益人的确定权在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以下是根据该法律规定对姚策保险受益人进行的分析:
1. 姚策是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有权决定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2. 根据《民法典》第68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依法分割。”因此,如果姚策不幸死亡,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确定他的受益人。
3. 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指定的人,也可以是其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4. 《民法典》第7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因此,如果姚策在去世前立下了遗嘱,并且将保险收益视为个人财产,则其受益人为其遗嘱指定的人。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权主要在于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具体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在生前作出明确的决定。至于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权主要在于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具体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在生前作出明确的决定。至于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