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由选择权: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成年人有自主决定其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亲属,也可以是朋友或指定的非亲属。
2. 遗嘱效力:如被保险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这种指定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除非被保险人明确表示撤销或变更。
3. 保障隐私:受益人的选择无需告知所有人,仅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护了个人隐私。《民法典》并未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但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在此体现。
4. 法律责任:若受益人未满18岁,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9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5. 纠纷处理:若关于受益人问题产生争议,可依据《民法典》第1187条,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涉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能触犯欺诈、恶意串通等条款。
总结::年轻人购买保险时,有权自由选择受益人,但需注意法定代理人代理权的规定。在选择和更改过程中,尊重个人隐私,同时确保合法合规,避免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