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来看看“财产保险能否约定受益人”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家庭成员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也就是说,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将保险利益交由指定的人代为行使,这个人通常被称为受益人。
二、然后,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财产保险条款中的规定。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都会明确规定受益人的选择方式。这可能包括口头约定、书面约定或者按照被保险人的一贯行为来确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约定需要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并且不得违反被保险人的意愿。
三、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设定特定的受益人或者规定某些情况下的保险利益归被保险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和受益人都需要遵守保险公司的规定。
四、最后,我们还要考虑保险合同本身的效力。虽然《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不能设立受益人,但是在实践中,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因为无论是投保人还是受益人,他们都应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总结:起来,财产保险是可以约定受益人的,但这个约定必须合法有效,遵循保险法的规定,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且要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同时,各方都应理解并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被保险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