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框架下,人生保险死亡受益人的定义如下:
1. 明确性: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明确指定的人。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
2. 权利归属: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即当被保险人死亡时,有权领取保险金。《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受益人按照约定领取保险金,无需经过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同意。
3. 受益变更: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如无书面协议,变更需符合法定程序。《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如1141条。
4. 法律效力:受益人权益受法律保护,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或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民法典》强调合同的约束力,如1577条关于合同的效力。
5. 继承问题: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前已故,保险金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遗产的继承按遗嘱和法定顺序进行。
总结::人生保险死亡受益人是被保险人依法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受益人权益优先于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