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保障
根据《民法典》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有权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在本案例中,投保人有权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收入状况等重要信息,并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二、权益保护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享有人身保险金的请求权。在本案例中,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其他救济权利。
三、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其赔偿义务,投保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关系变更
根据《民法典》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或实际情况解除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关系。但在解除保险合同前,投保人应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五、争议解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投保人在遭受保险事故时,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有权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有权在遭受保险事故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险人也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责任,除非满足法定的除外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有权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有权在遭受保险事故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险人也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责任,除非满足法定的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