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非法采矿行为的13种具体表现形式,以及这些规定的法律依据。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解析这个问题: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9条,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的,构成非法采矿。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在已获许可的区域内,若超越规定界限进行开采,也属于非法活动,同样违反了上述矿产资源法第39条。
使用失效、被吊销或者转让的采矿许可证:持有无效或不合法的许可证进行采矿,依照矿产资源法第40条,应追究责任。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依据矿产资源法第38条,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属非法行为。
擅自开采保护性矿种:对于受特殊保护的矿产资源,如特定矿种的开采,未经特别批准,禁止开采,违反者将受到矿产资源法第39条的处罚。
综上所述,非法采矿的行为包括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使用无效许可证开采、擅入禁采区开采以及擅自开采保护性矿种等13种情况,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条款。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维护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