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57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指定受益人的,其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法定受益人通常是配偶、父母和子女,除非有遗嘱另有安排。
1:指定受益人《民法典》1158条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权利优先于法定继承人,除非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放弃权利。
2:共同受益人如《民法典》1160条,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受益人,他们按比例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共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不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解除。
3:信托受益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保险金被设立为信托,受益人可能是信托的设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民法典》1161条对此有所规定,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
4:遗嘱指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这属于个人意愿的体现,优先于其他形式的指定。但需注意,《民法典》1159条规定,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必须在遗嘱生效时生存,否则指定无效。
总结::财产保险受益人的分类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的遗嘱,法定受益人是最后的选择。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尊重被保险人的个人意愿,是确保权益顺利执行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