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所有权
1. 第392条: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负担。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双方各自的工资收入、家庭共同财产和对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 第60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协议分割或者依法分割。协议分割是当事人自行协议分割;依法分割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使用权
1. 第48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第494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接受的赠与,除非赠与方明确表示不转移其财产,否则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经营收益
1. 第468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第47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非劳动报酬性收入,如稿费、演出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生活费用
1. 第541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生活必需品和突发事件所需的合理开支,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 第543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五、居住权益
1. 第478条:夫妻对婚前各自购买的房屋、土地,以及婚后共同偿还的房贷等,都应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2. 第484条: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形成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前形成,并且以个人名义进行了登记,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看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财产,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而且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花费了心血和金钱,那么这些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如何确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是通过工作获取的工资收入,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通过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那么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赠与人的意愿来进行判断。
总结:看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财产,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而且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花费了心血和金钱,那么这些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如何确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是通过工作获取的工资收入,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通过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那么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赠与人的意愿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