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根据第1328条的规定,"因自愿协商一致或者遗嘱指定,接受遗赠的人应当自知道受赠情况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接受。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被投保人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他们来承担保险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是可以选择接受保险责任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受益人是否接受保险责任,其必须自知并接受其为保险合同的受托人,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根据第1329条的规定,"遗赠人应当亲自交付遗产给受赠人。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不是通过继承或者遗嘱来接受保险责任,而是在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才被通知有接受保险责任的权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接受保险责任。但是,如果受益人是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获得了接受保险责任的权利,那么他可以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提出接受保险责任的要求。
再次,根据第1330条的规定,"受赠人应当在接受遗赠的时候,附带地完成一些其他的义务。例如,如果保险受益人在接受遗赠时需要进行一定的投资活动,那么他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同样,如果接受遗赠的人需要支付遗产税或其他费用,那么他也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来进行支付。这些义务并不是必要,但是为了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这些义务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根据第1331条的规定,"受赠人接受保险责任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果受益人没有接受保险责任的行为,或者接受了不合理的保险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因此,接受保险责任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综上所述,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接受保险责任的权利,受益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益人在接受保险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接受保险责任的权利,受益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益人在接受保险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