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保险合同中,如果未明确指定第一受益人,那么通常默认为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这是基于合同的基本原则,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二、权益保护原则:《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强调了物权的保护,即使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也属于被保险人的一项财产权益,应得到保障。若被保险人身故,其权益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意味着,若未指定第一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
四、继承法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且身故,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五、公平正义原则:《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无明确受益人的情况下,确保保险金的公平分配符合这一原则。
总结::在保险合同中,如未写明第一受益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默认为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享有权益。保险金的归属将以保护被保险人权益和遵循公平正义为原则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纠纷,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