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益人身份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受益人,若受益人死亡,此权利转移至被保险人重新指定的受益人。
1:未明确继任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且被保险人未明确指定新的受益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指出,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2:共同受益人若有多个受益人,其中一位死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其他受益人仍享有其原有的权益。这意味着剩余受益人按比例分配原本共同享有的保险金。
3:受益人生前债权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应当清理遗产,支付债务,分配遗产。若受益人生前有债务,其享有的保险金可能用于清偿债务,但仅限于其遗产范围内。
4:保险金支付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应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保险公司需核实情况后,向合法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总结::当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死亡,首先看被保险人是否已重新指定受益人,否则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有多个受益人,生存的受益人将继续享有权益。受益人生前的债务可能影响保险金的分配,但不会超过其遗产价值。保险公司必须确保保险金支付给合法的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