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的“恭喜小三”这一表述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并不恰当,因为这似乎涉及到了婚外情,而婚外情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因此,我将尝试从法律角度回答与离婚相关的问题,而不是针对特定人的情感状态。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抚养费支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离婚损害赔偿:若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住房分配:《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权益应当平均分割。但具体到个案中,还需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比例、居住状况等因素。
总结::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可能存在的损害赔偿以及住房分配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