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归属
1. 第169条:遗嘱继承人的财产应当先于法定继承人。
2. 第173条:遗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二、执行顺序
1. 第180条: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协商处理各自应得遗产的顺序。
2. 第183条:遗嘱继承人未就遗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由法院按照法定顺序予以分割。
三、债务承担
1. 第186条:遗嘱继承人对于其接受的遗产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2. 第192条:遗嘱继承人在履行其清偿债务义务后,可以向遗嘱中的债权人请求追偿部分或全部债务。
四、税收问题
1. 第187条:遗嘱继承人取得的遗产不包括遗产税。
五、保护权益
1. 第188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个人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享有审查权和监督权。
2. 第195条:司法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或者组织对个人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享有的审查权和监督权。
总结:2. 第195条:司法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或者组织对个人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享有的审查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