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车人作为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汽车作为动产,其所有权归属购车人。在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中,购车人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依据《民法典》第198条,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因此,购车人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通常是保险受益人。
二、贷款机构作为受益人
当购车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并由贷款机构提供融资时,《民法典》第390条明确了抵押权设立的情形。购车人通常将所购车辆抵押给贷款机构作为担保。依据《民法典》第408条,为保障自身权益,贷款机构可能要求购车人购买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车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且购车人未清偿贷款,保险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贷款机构成为受益人。
三、第三方受害人作为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购车人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依据《保险法》第65条,保险公司应向受害第三人直接赔付保险金,此时,第三方受害人实质上成为受益人。
四、继承人作为受益人
若购车人在保险期间内去世,依据《民法典》第1123条,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财产,包括保险金请求权。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继承人可成为保险受益人。但需注意,如存在贷款未清偿情况,继承人需按《民法典》第1161条履行债务,可能影响保险金的实际受益。
五、其他约定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为对方订立合同。购车人与他人约定该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记载,此约定合法有效。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该约定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总结::汽车分期付款保险受益人主要涉及购车人、贷款机构、第三方受害人、继承人和其他约定受益人。其确定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债权、继承及合同自由的相关规定,以及《保险法》对保险金赔付对象的规定。实际受益人身份取决于购车合同、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事故性质及债权债务关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