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点:《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继承人的继承权因遗产分割而消灭。当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意愿时,即视为放弃了继承权。
二、第二点:《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
在遗嘱中明确规定了自己的受益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将自己指定为继承人的,则其继承权自动转移到受益人。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视为主死。
三、第三点:《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
遗嘱是法定继承的一种方式,因此遗嘱中关于受益人的设定对所有继承人都具有约束力。
四、第四点:《民法典》第128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自始至终有效。这意味着即使财产已经被继承,赠与人也可以享有遗嘱中规定的受益权。
五、第五点:《民法典》第129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29条,遗嘱的设立和执行均需要经过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认为该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就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应当受到保护。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都表明,如果一个人在生前立下了特别约定的保险单受益人,且其未在遗嘱中做出明确说明或者未被法院认可,那么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将不会受到影响,只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因此,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