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是询问关于在中国开采石英矿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从一个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法律层面,包括但不限于矿业权的获取、环境影响评估、安全生产、资源税以及环境保护。
矿业权的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应的矿业权。石英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属于此类特定矿种。
环境影响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一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石英作为非金属矿产之一,依法需缴纳资源税。
环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开采石英矿不仅需要合法获得矿业权,还需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确保安全生产,依法缴纳资源税,并承担环境保护责任。这些步骤和要求旨在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请注意,具体操作时应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得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