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按照国家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本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工伤保险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因工死亡的,除支付丧葬补助金外,还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能力鉴定后,停发工资并享受生活护理费;(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后,停止享受医疗费用补贴,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非破产清算期间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工伤保险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歇业;暂时停业的,应当在歇业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在恢复正常经营后6个月内补缴工伤保险费。”
五、工伤保险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因工死亡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支付;”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对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重新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包括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等。此外,法律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伤害赔偿标准,以及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包括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等。此外,法律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伤害赔偿标准,以及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