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设立**:
1:权利与义务- 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无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民法典》第1183条)。义务上,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受益人无需参与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变更与撤销- 被保险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并征得其同意(《民法典》第1169条)。变更或撤销应有书面文件,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完成。
3:受益人的知情权与保密义务- 受益人有权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但保险事故信息属于被保险人隐私,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泄露(《民法典》第1172条)。
4:保险金请求权时效- 受益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民法典》第1185条)。
总结::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扮演重要角色,享有特定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权益的行使需遵循法律规定,包括变更、保密等要求,以确保保险金的顺利支付。同时,受益人需注意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以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