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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单的第一受益人?

用户:164****7083 环县 2024-04-26 17:25 保险理赔 浏览量:3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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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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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设立

根据《民法典》第192条,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第一受益人即为最先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二、指定与变更

《民法典》第193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第一受益人的指定通常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完成,后续如需变更,应遵循《民法典》第194条的规定,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三、权利与义务

作为第一受益人,其主要权利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民法典》第195条)。其义务则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等(《保险法》第22条)。

四、权益受保护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受益人的受益权不得被剥夺、限制或附加条件,除非受益人同意或法律规定的情形。这意味着第一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非经合法程序,他人无权干涉其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五、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等特殊情形,《民法典》第197、198条规定,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其继承人继承。此时,原第一受益人的地位不再存在,保险金请求权转移至继承人。

保险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指定,具有优先保险金请求权的个体。其设立、变更遵循法定程序,权利受到法律充分保障,同时负有配合理赔等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如受益人缺失,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第一受益人身份相应转变为继承人。以上分析均严格依据现行《民法典》相关规定。

总结:

保险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指定,具有优先保险金请求权的个体。其设立、变更遵循法定程序,权利受到法律充分保障,同时负有配合理赔等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如受益人缺失,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第一受益人身份相应转变为继承人。以上分析均严格依据现行《民法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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