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理解为什么在经历过离婚后,个体可能会感到难以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以及这是否与法律规定有关。他可能关心的是心理影响、法律责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社交障碍等方面。
1. 心理创伤:离婚可能导致严重的心理压力,包括自尊心受损、信任危机等,这些都可能使人对新的亲密关系产生恐惧或抵触。
2. 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的夫妻仍需履行相互扶养义务,如有未成年子女,还需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责任,这可能让离异者觉得压力重重,影响新关系的建立。
3.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这可能导致经济状况的变化,影响个人对亲密关系的信心。
4. 子女抚养权:若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会极大地消耗精力,使人无暇顾及新的感情生活。
5. 社交障碍:频繁的冲突可能使人在人际交往中产生戒备,形成社交障碍,不利于新的亲密关系的建立。
总结::离婚后难以与人亲近主要是因为心理创伤、法律责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和社交障碍等因素。这些并非直接由法律规定造成,但法律规定的影响不容忽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离异者的困扰,使得重新建立亲密关系变得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