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因失业而陷入困境的人们。其受益人通常是那些因各种原因失去工作或者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并且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等。
那么,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人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有独立的社会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去维持生活。另外,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新的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若被保险人再次失业,则他不再成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
总的来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应当是具备社会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他们不应该是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因为某种原因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具体的领取人确定方式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总结:总的来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应当是具备社会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他们不应该是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因为某种原因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具体的领取人确定方式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