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故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以资深高级律师角度的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36条规定:“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死亡时,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继承人的顺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确定。”
2. 《继承法》第8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当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的共有财产,由继承人协商决定所有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具体分析:
1. 身故受益保险金应按照被保险人死亡后所得的遗产性质进行分割,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先由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分配。
2. 如果被保险人生前已为家庭或朋友设定过遗嘱,那么他/她可以根据遗嘱指定受益人。
3. 若被保险人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保险公司有权直接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获得了保险金,应该将其作为遗产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如果被保险人生前已为家庭或朋友设定过遗嘱,那么他/她的遗嘱将影响保险金的分配方式。而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保险公司有权直接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获得了保险金,应该将其作为遗产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如果被保险人生前已为家庭或朋友设定过遗嘱,那么他/她的遗嘱将影响保险金的分配方式。而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保险公司有权直接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