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死亡,并不一定意味着其遗嘱已生效或未被剥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放弃继承权或者接受继承。
1. 祈告:在实践中,保险受益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向保险公司提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申请,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死亡损失。
2. 代位请求权:如果保险受益人的起诉状被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在此过程中,如果保险受益人未能及时行使代位求偿权,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剩余的保险合同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保险受益人索赔。
3. 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代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4. 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事故的控制权:如果保险受益人在继承开始后失去对保险事故的控制权,那么他将不能再通过自己的行为主张权利。
5. 其他因素:比如如果保险受益人的妻子或者母亲,在遗产分割时未与丈夫或者父亲达成一致,那么她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授权而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
总结:来说,保险受益人死亡并不一定意味着其遗嘱已被生效或者未被剥夺,而是可能由保险公司或其他相关方代为行使代位求偿权。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有效的行使代位求偿权,将会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因此,对于保险受益人生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建议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并确认遗产分配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