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立书人与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1. 保险立书人(投保人):又称被保险人,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1372条,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标的、保险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并承担支付保费的责任。其主要义务是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如有隐瞒或欺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保险人解除合同。
2. 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根据《民法典》第1386条,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事故发生后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须经受益人同意并通知保险人。
3. 权利与义务:受益人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无须对保险事故负责;而投保人有义务按时缴纳保费,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如果投保人未履行缴费义务,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4. 保险金的归属:保险金一般归受益人所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1392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但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不纳入遗产范围。
5. 法律责任:如投保人与受益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可能构成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且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532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总结::保险立书人和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分别承担保险合同的订立、缴费和保险金领取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并明确他们的角色有助于正确行使权利,避免潜在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