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寻求关于离婚后父亲权益的全面解答,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赡养义务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平均分割。父亲有权要求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法院会基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决定抚养权归属。
3. 探视权:《民法典》第1086条保障了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对方有协助义务。具体探视时间和方式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4. 赡养义务:若父母亲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即使已离婚,子女仍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5. 法律程序: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或诉讼离婚进行。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离婚后,父亲有权参与财产分割,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并在必要时承担对老无所依父母的赡养义务。具体的权益实现和执行需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