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并不一定是建设银行保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而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决定。
一、法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保护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各继承人的意愿。”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受益人没有明确指定或者愿意接收保险赔偿金,那么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 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或者其他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后,依法应当支付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交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对保险金有所有权,但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保险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意味着受益人不是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不能直接获取保险赔偿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有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赠与人故意不交付赠与物,或者不履行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如果有遗嘱或协议,可以放弃接受保险赔偿金,但是需要先取消赠与协议。
5.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条例》规定:“军人因战负伤或者死亡的,军队应当自其牺牲或者退役之日起,向其家属一次性支付抚恤金,标准为其牺牲前一年度本人月工资的80%。”
总结:二、:受益人不一定是由建行保险。如果有必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变更受益人或者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