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主要聚焦于离婚后的夫妻如何在法律上实现“断绝关系”,这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补偿等方面。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解析: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2. 子女抚养与探视:《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经济补偿: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 债务分担:《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即使夫妻关系解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民法典》第1071条)。
总结::离婚后的夫妻在法律上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经济补偿等问题,并确保彼此不再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同时,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也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