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受益人资格**: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包括未成年人。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可以成为身故保险的受益人,但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为行使权利。
1:权益保护《民法典》第19条指出,未成年人的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未成年人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管理,用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得滥用。
2:监护责任依据《民法典》第34条,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因此,如果未成年人是保险受益人,法定代理人有义务妥善管理和使用保险金。
3:保险金管理《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若受益人为未成年人,保险公司需将保险金交付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4:保险金的使用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定代理人不得擅自挪用,否则可能构成违法。
总结:综上,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身故保险的受益人,但其权益的行使和保险金的管理需遵循《民法典》、《保险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在实际操作中,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并确保保险金用于未成年人的正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