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允许在保险到期后变更受益人,且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达成一致,那么变更行为是合法的。
2. 投保人权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权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这意味着,只要投保人在其权利范围内,即使保险到期,他仍可行使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3. 受益人同意:虽然《民法典》未明确规定,但通常实践中,如果原受益人同意被替换,变更将更顺利进行。这涉及到合同双方的意愿,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
4. 通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即使保险到期,变更受益人也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变更可能无效。
5. 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变更合同的内容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一旦保险公司接受并确认了受益人的变更,新的受益人将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权益。
总结::保险到期后,投保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允许及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来变更受益人。原受益人的同意以及变更后的通知义务都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变更后的新受益人将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