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理解“受益人”的概念。在保险中,“受益人”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享有保险金权利的人。这种权利通常是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授予的。
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母亲是否具备选择“受益人”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顺序继承人放弃接受遗产,那么剩余的份额就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是可以成为“受益人”的。
此外,《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也意味着,即使母亲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只要她同意,并且愿意接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她也可以成为“受益人”。
然而,如果母亲拒绝接受保险金或者不愿意成为“受益人”,那么她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丈夫和妻子在离婚时,通常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再者,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是谁,那么保险公司有权选择指定任何一个人为受益人。这也就是所谓的“任意指定”。例如,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母亲一次性支付所有的保险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选择指定母亲为受益人。
综上所述,尽管母亲可能是“受益人”的候选人,但是她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能获得此权利。首先,她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其次,她同意并愿意接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后,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收到全部保险费后,一次性支付给所有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尽管母亲可能是“受益人”的候选人,但是她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能获得此权利。首先,她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其次,她同意并愿意接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后,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收到全部保险费后,一次性支付给所有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