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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不得指定受益人?

用户:144****9287 泸定县 2024-04-26 17:12 保险理赔 浏览量:3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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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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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伤保险待遇中设定受益人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3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长期护理人员。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

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双方在职期间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二、工伤保险待遇中设定受益人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3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

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双方在职期间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三、工伤保险待遇中设定受益人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3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

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双方在职期间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四、工伤保险待遇中设定受益人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3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

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双方在职期间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五、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而不能是单位或其他个人。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总结:

根据以上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受益人应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而不能是单位或其他个人。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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