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资深高级律师,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分析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是否可以选择亲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1:权益自主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据此可知,投保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选择其亲人作为保险受益人。
2:受益人范围规定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时,虽无明确限制必须为亲人,但实践中一般默认允许指定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以及其他具有亲密关系的家庭成员。
3:受益顺序与份额的确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从中可以看出,受益人可为多人且可以设定受益顺序和份额,其中包括亲人。
4:受益权的变更及撤销权《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意味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随时变更受益人,包括将非亲人的原受益人变更为亲人。
5:法律责任与效力确认一旦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依法指定亲人作为受益人,并在保险公司完成备案程序,那么该指定即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向指定的亲人支付保险金。
总结:综上所述,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险受益人完全可以指定亲人,并且该指定具有法定效力。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受益人以及其相应受益份额,确保保险金得以妥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