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在婚姻关系从建立到结束的过程中,法律上有哪些关键的变化,特别是离婚时夫妻权益如何划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以下是资深律师从五个主要角度的详细分析:
1. 婚姻成立:当两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正式确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期间,夫妻双方享有相互扶养、共同财产制等权利。
2. 财产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3. 离婚申请与协议:婚姻关系破裂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时,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达成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4. 财产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5. 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还会考虑其意见。
总结::婚姻从建立到结束,法律关系复杂且多变。离婚时,夫妻权益的划分主要围绕财产、子女抚养权等展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处理这些争议时,尊重法律、理解并协商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