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优先权: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立即”是指在接到遗产后的一段时间内,而非一个月。
二、第二优先权: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为行使遗产继承权。”这里的“子女的直系血亲”指的是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近亲属。
三、第三优先权:遗嘱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由遗嘱执行人代为执行。因此,如果没有遗嘱,则遗嘱执行人为继承人之一。
四、第四优先权: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
对于未成年人,如果没有成年即丧失了行为能力,则应推定他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在分配遗产时享有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相同的优先权。
五、第五优先权:被保险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就死亡了,那么他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成为他的合法继承人,而无需进行诉讼。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继承权优先于其他法定继承人。
总结::即使没有明确的遗嘱,或者遗产由多个法定继承人分割,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也有四位继承人可以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平分遗产。这些继承人包括被保险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以及其他有能力代为处理遗产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