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等造成的经济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根据《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者残疾;在被保险人从事必要且合理的户外运动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
二、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具有短期和长期两种期限。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通常为一年至三年,如中国人寿推出的百万健康保险,其保险期限为一年,最长可续保至十年。缴费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次性交清保费或按年交费。
三、死亡保障金的计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是按照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限额来确定的。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因此身故,则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四、保险金的支付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的支付标准通常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的。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因此身故,保险公司有权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
五、保险金的返还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并非自动退还给被保险人,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返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因此身故时,保险公司才会全额支付保险金,并将该保险金转交给受益人。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虽然购买保险人死后才受益,但是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意外伤害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的风险。因此,在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保险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