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林木、牲畜、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收益权等。对于婚姻双方,其婚后所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自愿与其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在婚姻中购买保险并约定受益人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当事人的自愿意愿,具有合法性。
二、法律影响
1. 受益人决定是否享有保险赔偿,体现了婚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平等地位和对未来的保障意识。
2.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购买保险并约定受益人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因离婚后财产状况的变化而改变。
综上所述,虽然购买保险并约定受益人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属于当事人的自愿意愿,具有合法性。因此,该行为不应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只要未违反法定程序和原则,该行为就应被承认为有效的,并受法律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购买保险并约定受益人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属于当事人的自愿意愿,具有合法性。因此,该行为不应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只要未违反法定程序和原则,该行为就应被承认为有效的,并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