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受益人的范围和方式。因此,保险受益人通常是其指定的人,例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将受益权授予特定的亲属或个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该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约定。”因此,如果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受益人为自己的亲人,那么他们就拥有保险受益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保险受益人被明示或者默示地授权了某项权利,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人可能会成为保险受益人。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或者道德规范也可能影响到保险受益人的决定。例如,《保险法》第29条规定:“受益人是指因保险合同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但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仅限于本受益人或者配偶,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保险受益人,那么这个规定就被有效地打破了“兄弟”的例外。
总的来说,尽管保险受益人的范围和方式并未在《民法典》中作出明确规定,但只要明确地指定了受益人为某人,那么这个人就有保险受益权。此外,无论是否明确了受益人,保险合同中的任何禁止行为都不能影响保险受益人的决定。
总结:总的来说,尽管保险受益人的范围和方式并未在《民法典》中作出明确规定,但只要明确地指定了受益人为某人,那么这个人就有保险受益权。此外,无论是否明确了受益人,保险合同中的任何禁止行为都不能影响保险受益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