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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我们的说说心情?

用户:184****7380 长春市 2024-05-06 12:37 离婚律师 浏览量:2774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 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民法典》第1078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财产分割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区别,以及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程度。

2. 子女抚养权归属:《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这规定了抚养权的主要归属方式和处理原则。

3. 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赔偿问题:《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 债务问题:离婚后,如果一方存在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一方个人债务的除外。”

总结:

5. 其他法律问题:例如,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或者虽经登记但未同居的,视为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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