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险受益人名单需要由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确定。因此,没有具体的名单可以提供。通常,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和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
以下是关于保险受益人的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823条:家庭成员之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财产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财产。根据该条款,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平分。
2. 《民法典》第861条:夫妻双方在婚前自愿约定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也是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3. 《民法典》第903条: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有接受遗产的权利,也有放弃接受遗产的权利。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将某部分财产赠给特定的受益人,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受赠人,不能分割到其他继承人中。
4. 《保险法》第40条: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成为受益人的人。受益人的资格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5. 《保险法》第41条:对于未在中国大陆定居并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其保险权益与中国人一样受到保护。但是,由于他们无法在中国大陆开设银行账户,所以他们的金融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综上所述,只有在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才能确定保险受益人的名单。此外,受益人的选择还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和保险公司的要求。
总结:综上所述,只有在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才能确定保险受益人的名单。此外,受益人的选择还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和保险公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