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寻求的答案是,在离婚过程中,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权益或责任是不能被放弃的。关注的焦点可能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个人物品归属以及法定权利等。
1. 子女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不能被任意放弃,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决定抚养权归属。
2. 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不能单方面放弃。
3. 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指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独自承担。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一方不能为他方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
4. 法定赡养费: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另一方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这不能被放弃。
5. 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名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婚姻状态影响,不能因离婚而放弃。
总结::离婚时,尽管夫妻可以协议处理财产、债务等问题,但涉及子女抚养、法定赡养义务、个人债务以及基本人身权利等事项,不能随意放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