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旨在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获得医疗救助。
2. 受益人群: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的受益人主要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退休人员、学生、儿童和其他非就业居民。这意味着太仓市的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应涵盖所有参保人群。
3.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主要针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过重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减轻个人经济压力。具体比例和限额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权利义务:受益人有权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但需履行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同时,不得欺诈、冒领保险金,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 法律救济:若对大病保险待遇有争议,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公民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太仓市大病保险的受益人数广泛,涵盖了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该保险旨在缓解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其权益受《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保护,参保人需履行缴费义务,并有权在权益受损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