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般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个人在法律上必须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身故受益人。
1.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82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由于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时,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受益人。
2. 死亡事实: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3. 立遗嘱:如果被保险人有立遗嘱的权利,那么他可以选择指定一个人或者多个特定人作为他的身故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就是他的身故受益人。
4. 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如果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未能尽到对被保险人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的子女或者其他直系亲属可能会成为被保险人的身故受益人。
5. 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84条规定,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确定身故受益人。此外,如果被保险人还可能因为意外伤害、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并且产生了保险金,那么这些保险金也可以视为被保险人的身故受益人。
总结:来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主要是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来确定的。当被保险人身故时,他们有权获得保险金。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身故受益人形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身故受益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