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涉及的是离婚后父亲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对于杭州户籍的女孩。以下是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亲有权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会基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2. 探望权:即使父母亲离婚,父亲也有探望女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财产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父亲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包括房产、存款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 债务分担: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父亲需要承担一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 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仍有支付义务。具体金额和比例需根据父母的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总结::离婚后,父亲对杭州户籍的女儿享有抚养权、探望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包括支付部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财产分割上,他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并可能需要承担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具体的权益和义务执行,一般会根据法律规定及法院的最终裁决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