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没有子女保险受益人"这并非一种具体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可能涉及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遗嘱未指定继承人,或者遗产中的子女和配偶都没有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作为受益人的情况。
然而,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个概念:
1. 《民法典》第296条规定:"遗产继承方式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其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中的子女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被继承人有合法血缘关系的未成年人,但无直接抚养义务或未被遗嘱明确指定为继承人的除外。"
2. 《婚姻法》第31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任何一方都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尚未支付清债务或者子女还没有接受教育,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而言,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需要经过调解或者诉讼程序,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 《继承法》规定:"公民依法取得的个人财产权利,未经法定继承人同意,不得转让给他人。因此,即使存在"没有子女保险受益人"的情况,遗产的接收人都需要先取得遗产人的同意才能将其转让给他。"
4.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否则无效。因此,即使存在"没有子女保险受益人"的情况,双方也不能随意签订关于遗产的协议。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无法明确地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子女保险受益人"应该如何填写,但是,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理解到,这种情况下,遗产的接收人通常需要首先获得遗产人的同意,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和管理。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我们无法明确地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子女保险受益人"应该如何填写,但是,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理解到,这种情况下,遗产的接收人通常需要首先获得遗产人的同意,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