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真实采访离婚后的选择?

用户:145****8820 西市区 2024-05-05 04:40 离婚律师 浏览量:1405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的生活安排、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和再婚权利。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赡养费:《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互有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再婚权利:《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后,男女双方都有再婚的权利。

5. 其他权益: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归属,债务分担,保险权益等,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或者由法院判决。若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结:

: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再婚权利等多个方面,当事人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争议,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同时,离婚并不剥夺任何一方再次组建家庭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新生活的权利。

真实采访离婚后的选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