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受益人的设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设立或者变更其权利的受益人。这意味着,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选择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作为受益人,不受是否为夫妻关系的限制。
二、尊重投保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在保险中,保险金的支付被视为投保人的“遗嘱行为”,因此,投保人有权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只要此行为不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
三、保护受益人权益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强调,权利人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民事权利。因此,即使受益人不是夫妻,只要投保人明确授权,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向指定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保障其权益。
四、合同自由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选择任何人为受益人,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
五、避免家庭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若投保人将非配偶设为受益人,可能出于避免家庭财产纠纷或特殊照顾需求的考虑。民法典尊重个人意愿,允许这种选择,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完全可以不是夫妻,这是投保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民法典的保护。投保人在设立保险受益人时,只需确保其行为合法有效,并充分考虑和尊重受益人的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完全可以不是夫妻,这是投保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民法典的保护。投保人在设立保险受益人时,只需确保其行为合法有效,并充分考虑和尊重受益人的权益。